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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超售”不可怕态度蛮横太过分

交通资讯 更新时间2016/1/24 16:10:02680人已关注

据央视报道,21日9时从上海浦东T1飞往北京首都机场T2的东方航空MU564,超额出

售50多张机票,致使40多人滞留机场无法登机。航空值班经理称因临时调配飞机,

不知道座位不相同,也无法联系到旅客,要求旅客签署放弃追诉声明,赔偿200元

人民币。多数乘客拒绝签署,要求事后维权追溯。
明明买了机票却无法登机,有网友调侃,难道飞机上也开始卖站票了?其实机票超

售根本不是什么新鲜事,直白点说就是一种行业潜规则,此前也曾多次发生纠纷。

乘客买了机票之后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改变或放弃行程,为防止座位虚耗,航空公

司就会多卖几张票,以保障上座率。
这么做当然是有风险的,但一般来说,即便发生纠纷,双方也能通过协商加以妥善

解决。这次事件之所以有闹大的趋势,主要是因为东航方面吃相太难看。机票超售

这种事早已尽人皆知,东航方面居然还遮遮掩掩,编造出“临时调配飞机”这样的

拙劣借口,实在是有辱消费者智商。此外,乘客临时改变行程毕竟是小概率事件,

所以一般情况下,超售机票不会太多,三五张足矣。而这次东航却超售了50多张,

且航班起飞前还有余票在售,这是要疯的节奏吗?
以国内一些航空公司的一贯德行和公关水平,说实话这些都还在可预见的范围内。

最不能让人接受的是,每位滞留旅客居然只有200元的赔偿,并且如不签署放弃追

责协议,还“不能保证安排下班飞机”。不说什么“消费者至上”的大道理,作为

一个服务性行业,最起码也要讲点商业伦理,顾及一下自身形象。明明做错了事,

还用一种蛮横霸道的威胁语气说话,这对消费者权益已经不是漠视,而是一种赤裸

裸的践踏了。这种“别闹,再闹给你好看”的逻辑,活脱脱就是一副流氓无赖的嘴

脸。
很多国际惯例到了我们这,瞬间就变成国际“半”例,对自己有利的拿来,不利的

丢掉。“机票超售”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机票超售属于“预期违约”行为,对消

费者权益构成潜在危害。从利益平衡的角度说,航空公司应履行事先告知的义务,

让消费者自行做出选择。而一旦发生“撞票”事故,航空公司作为违约一方,就得

承担不利后果,弥补乘客由此带来的损失。比如美国和欧盟一些国家,发生超售事

件,一张机票先给你免了,半个小时、一个小时再安排另一航班,完了给你一些补

赔,直到乘客满意为止。这是一种义务,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机票超售并不可怕,只要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基于平等协商的精神,这其实是一种

商业智慧,有利于社会资源的更合理利用。怕只怕别人的商业智慧,到我们这变成

愚蠢低级的行为,别人已经把它发展成了一套成熟高效的制度,我们把它异化为偷

鸡摸狗般的“暗箱操作”。
这背后,除了消费者权利过于弱势,“店大欺客”的垄断恶习习惯性发作之外,更

重要的原因恐怕还在于,经营理念和视野以及管理水平存在巨大的差距。毫无风险

控制,盲目地超售,出事之后再耍赖,这既是可恨,更是幼稚。